賽制規格

勝場積分2分、敗場積分1分、棄賽積分0分,積分高者排名較前,各組取戰績名次(八隊以內取前四名,九隊以上取前八名晉級)進行季後賽。

戰績積分相同時,排名規則如下:

A.若兩隊積分相同,則比兩隊對戰成績。

B.若兩隊以上積分相同時,比較對戰淨勝分(得分-失分),淨勝分高者排名較前。

C.淨勝分相同,比較對戰總得分。季後賽採單淘汰,取冠、亞、季、殿軍

(1)比賽制度:季賽採循環賽制(保證至少8場),季後賽採單淘汰賽制。 

(2)裁判資格:裁判聘請具備國家B級以上資格,由本會篩選優秀裁判成立執法裁判組。 

(3)裁判制度: 預賽:二人裁判、決賽:三人裁判。  

隊伍招收

一般組:9隊

熱血挑戰組:9隊

熱血運動組:9隊

若報名時間內隊伍招收額滿,採候補制。每個組別最多招收9隊。若報名時間截止後,後補球隊未達,將維持原隊伍數。若各組報名隊伍數不超過一半,聯盟將斟酌開賽。

隊伍資格

一般組 每隊報名人數:至少7人,至多30人每場登錄12人上場。

熱血挑戰組 每隊報名人數:至少7人,至多30人每場登錄12人上場。